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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腦部有三公分的瘤時,先生已經隨時在頭暈,在做X光檢查肺部有六公分的影子,當時心裡已經感覺不妙,轉入大醫院時醫生說是肺癌第四期也就是癌症已轉移屬於第四期末期,那時只能聽從醫生安排治療,因為肺部的腫瘤已不能手術,住院開始檢查及開始做放射線治療腦部,先控制腦壓,打類固醇,讓先生不會暈眩,然後取肺部的細胞作切片檢查,等報告時也邊做放射治療,這期間是一個多星期,這時候先生還能走能吃,只有睡不好,晚上背部會很疼痛,請醫生做了骨頭斷層掃描,只發現另一個肺部有個點但不像癌細胞,醫生也就開始討論適合先生化療的藥劑,六次的化療安排,這時必須開刀做人工血管,化療的藥劑是需要先生的體重和根據癌細胞程度設定一分鐘打多少量,不能有所誤差的,化學藥劑是很強的所以需要大的血管,所以在胸部必須開刀做一個人工血管。

 

檢驗報告出來,很遺憾是小細胞肺癌,細胞是走血液的,而且跑的最快的細胞,醫生說用化療效果比較好,先將腫瘤縮小後再來吃最新的標靶,標靶的藥一顆二千元一天至少一顆但不保證有效,這期間已經過三星期,開始要做化療時,先生背部還是疼痛難熬,這時請醫生幫我們做正子放影,這是最新的儀器,自費額一萬多,檢查出來全身的症狀一覽無遺,在他的脊椎兩側佈滿像小花一樣的癌細胞,有十幾處,頸部也有三、四處癌細胞,這時所有症狀都顯現出來了,我逃不掉要做選擇了,第一時間我請醫生給我時間我需要我的孩子們知道所有情形,醫生在會議室以開會的方式把先生所有檢查的影片一一放映解釋,在此前提我要孩子自己去査關於爸爸所有病情的資料他們必須要先有所了解,做好事前準備將不明白得向醫生提問,這時先生也在場,我覺得自己的身體他需要了解才能知道自己接下來要如何配合醫生,會議的重點是先生還有多久時間,估計是三個月到半年,但是依他的情形可能更早。

 

化療一定要做的因為他才五十五歲,所以我們全家開始有了共識,能夠治療好可以像以前一樣跑跳自如,不會變成植物人,我們一定會救即使散盡家財我們都願意,如果他的狀況會讓他痛苦,沒有生活品質或過的沒有尊嚴的生活,那我們就請菩薩帶他去極樂世界,這是共識也是大家的決定,但是當時決定時我們是心痛到不行,尤其我自己其實非常害怕但又不得堅強去統籌整個事情,那種無助想起還是痛,不知那時日子怎麼過的。

 

做了第一次化療時已經是住院一個月的時候,第二天就開始發燒了,白血球下降到八百,正常值是4000-10000,醫生用很多自費的藥把白血球又直升到30000,快速的下降會引發敗血症而休克,而升到標準以上是身體感染細菌,所以他從鬼門關救回來,但人工血管因感染而不能用,所以必須等到檢驗身體沒有細菌才可做第二次化療,這時先生因打了化療,所有好、壞細胞全被打掉,等待打第二次期間,他開始不能吃東西整天吐、這個過程有一個月的時間,期間的過程也不需陳訴,只有慘不忍睹來形容。

 

重點是在醫生宣布他的生命可能有多久時,我和先生討論,你要打算最壞的結果,要有所心理準備,所以我去找安寧醫療護士長討論,我需要有所準備,我和先生在健保卡有註記[安寧緩和醫療],那就是病況已不能救回時不插管不急救不做無謂的搶救行為,但護理長要我徵求先生本人的意見,當不能進食時也不插鼻胃管,我當下解釋給先生了解就請先生自行決定和簽署,這點非常重要,所有的決定應當是當事者在意識清楚時自行做決定。在知道先生所剩時間不多時,我在好友的幫忙下簽署了生命契約,這是先生所不知的,但我必須有所準備,了解生命到最後時我要知道所有程序和準備,一方面我告訴自己先生只能靠自己去完成和陪伴他最後一成,一方面那個情感的撕烈是讓我每天躲在醫院角落痛哭到不能自己的。我的家在大樓如果先生真的走了,我無法讓他回去,醫院有規定人往生送入太平間是需要將他身上的衣物歸回的,身上只能蓋一條往生被,所以我必須隨時準備一套他的衣服,這些事情我從來沒遇過,但是當事情發生時我讓我的先生能安詳的離開,尊嚴的送出醫院。

 

當先生住院五十天時,我們在放射線做完後,我請求醫生讓我們回家,等待人工血管檢驗如沒感染我們就回去做第二次化療,所以我們回家住一個星期,但是回家後的第三天開始先生已經痛不欲生,那時嗎啡貼片和止痛藥都用上,還是不能止住他的疼痛,當然也無法進食,但他堅持要住一星期,那時我們心如刀割啊!下半身也漸漸無力,常常就跌倒撞得頭破血流。等到再住進醫院時,他已經無法自理,下半身也無力了,因為健保的規定在一樣精密檢查需要等三個月,我就要求醫生自費檢察,必須知道為什麼狀況會是如此快速下降,結果先生另一邊的肺全浸在水中,肺炎已經讓他呼吸困難,膀胱因為無力積存的尿意是一般人的三倍多,所以他一直跑廁所,一直跌倒,所以才讓醫生幫先生裝導尿管,這是他身上唯一的管子,我跟先生說如果不裝膀胱會破掉,將來身體好了要做人工膀胱的,那時他已經有些意識不清,但還是能理解我的話點頭答應,但是他的疼痛已經到極限,那種痛苦是讓人不捨,即使經過四個多月想起還是心疼。

 

隔天當醫生說他的肺炎非常嚴重隨時會有敗血症休克,還有他的癌細胞又跑到腦膜,我當下就決定不治療了,我告訴醫生我要轉入安寧病房,不要先生那麼的痛苦了,主治醫生不同意,他說要先用第四代抗生素先治療肺炎,這時先生醒來意識清楚告訴醫生,我不想跟你們玩了 我要走了。但醫生還是沒幫我轉安寧,我就去找安寧的護理長他告訴我方法如何說服醫生,他也請安寧醫生來觀察我先生的情形,看他是否符合安寧的規定才決定是否可以收先生,安寧一般是人瀕臨死亡狀況大概是十四天為一個基準。後來經過一天我告訴醫生我不治療了也不要再給他任何營養的點滴,這些藥物只有增進癌細胞快速成長讓我先生更痛苦而已,所以我要求馬上轉安寧病房,所有醫療風險我完全負責,請醫生讓我簽署,這時醫生才放手,但這不是醫生的錯,主治醫生有他的職責,但我們病人和家屬有選擇讓病人最後這個過程走的無遺憾。當天下午轉入安寧病房前先生突然醒來說他這生了無遺憾,轉入安寧病房後我和兒子及病房啊姨利用病房才有的水床幫先生洗澡,過程中先生是非常快樂的,還說:真舒服,回到病房還拍手告訴大家:圓滿了。

 

再隔天清晨四點多安詳的辭世,這過程才二個月。

 

寫出來希望看到的親朋好友能了解,我們都會遇到身邊的人最後都會走這一條路,甚至自己都免不了要走這條路,希望我們的最後一段路能好走能無遺憾,不要讓醫療使我們的親人遭受沒必要的折磨和痛苦。這個過程裡有很多事要很有勇氣去做決定的,有些決定是讓你無法改變的命運,尤其送入安寧病房正意味著你將失去先生你將承擔所有的責任你將永遠失去摯愛,你說我是如何有勇氣呢?我告訴你們,那種看著心愛的人疼痛難熬時我們無法取而代之的痛那是人間煉獄,我的心再下決定時是在滴血的,但我沒有後悔。

 

因為我先生不再疼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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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 淑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